非法拘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非法拘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认定犯罪都是从犯罪构成要件方面进手的,那么下面律师365小编收拾整顿了非法拘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欢迎浏览! 客观要件 非法拘禁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是一种持续行为,即该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使他人在一定时间内失往身体自由,不具有中断性。
时间持续的是非不影响非法拘禁罪的成立,只影响量刑。
但时间过短,瞬间性的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则难以认定成立非法拘禁罪。
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必需长短法的。
司法机关根据法律划定,对于有犯罪事实和重大嫌疑的人采取拘留,逮捕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行为,不成立非法拘禁罪。
但发现不应拘捕时,借故不予开释,继续羁押的,则应以为长短法剥夺人身自由。
对于正在实行犯罪或犯罪后及时被发觉的,通缉在案的,越狱逃跑的,正在被追捕的人,群众依法扭送至司法机关的,是一种权利,而不长短法剥夺人身自由。
依法收留精神病患者的,也不长短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
主体要件 非法拘禁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职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从实际发生的案件来望,多为把握一定职权的国家工作职员或基层农村干部。
另外,这类案件去去涉及的职员较多。
有的是经干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有的是经上级领导同意或默许的;有的是直接策划,指挥者,有的是动手捆绑,奉命看管者。
因此,处理时要留意,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只是其中的直接责任者和出于陷害,报复和其他卑鄙念头的职员。
对其他职员应实行区别对待,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
主观要件 非法拘禁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
过失不构成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他人的念头是多种多样的。
有的因法制观点差,把非法拘禁视为正当行为;有的出于泄愤报复,打击迫害;有的是不调查研究,主观武断,逼取口供;有的是闹特权,耍威风;有的是滥用职权,以势压人;也有的是居心不良,另有所图。
不管出于什么念头,只要具有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故意实施了非法拘禁他人,即构成非法拘禁罪,假如非法剥夺他人身自由是为了其他犯罪目的,其他犯罪比非法拘禁罪处罚更重的,应以其他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