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咨询热线:13928078953
    珠海合同律师

    简述保证的三 律特征

    当前位置 : 首页 > 委托合同

    简述保证的三 律特征

    * 来源 : * 作者 :
    文章导读:简述保证的三律特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商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商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法律行为。其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关键词: 简述,特征,保证

       

      简述保证的三 律特征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商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商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法律行为。

       其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保证担保确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

         保证人须是具有代为了债债务能力的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或公民。

       下列单位不可以做保证人:  (1)国家机关不得做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而入行的转贷除外;  (2)学校,幼儿园,病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集团不得做保证人;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分不得做保证人,但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2,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3,保证人应具有相应的资格前提。

       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的方式有两种,一是一般保证,二是连带保证。

       保证方式没有商定或商定不明确的,按连带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1)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商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方式。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讯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尽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  连带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商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划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相关阅读:  余孝寅律师-交通事故法律责任的种类  交通事故法律责任的种类 责任的种类 按照引起责任的行为性质为尺度,交通事故可以分为:,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交通事故民事责任 交通事故民事责任,是指交通事故及相关职员因交通事故的发生因为民事法律划定所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

       它的特点有: 第一,民……  余孝寅律师-哪些情形下法院应该受理债权人的清算申请?  哪些情形下法院应该受理债权人的清算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入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入行清算的; 2,固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3,违法清算可能严峻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相关……  简述保证合同不产生效力的情况  简述保证合同不产生效力的情况 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

       因保证合同不具备法律划定的生效要件,因而不能发生预期的法律效力。

       保证合同无效有以下两大情形: 1,主合……  根据保证的不同属性 保证可分为多个种别  根据保证的不同属性 保证可分为多个种别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商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商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根据保证属性的不同,现可将保证划分为多种分类: (一),依据保证人在保证关系中的地位划分为:一般保证和特别保证……  简述不能担任保证人的三种单位或组织  简述不能担任保证人的三种单位或组织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的商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是,由保证人按照商定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

        根据担保法第十六条和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一项的划定,保证可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方式。

        根据《担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