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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合同律师

    旅游合同掉了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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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合同掉了怎么办理

    * 来源 : * 作者 : 珠海合同律师

    旅游合同掉了怎么办理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因旅游问题产生纠纷的,并且旅游合同丢失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抗诉解决。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534条 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旅游合同当事人的违约损害赔偿事项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如有违约,应予以赔偿,即违约金。赔偿事项有如下:

    1、旅行社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供旅游服务旅行社应按合同的约定提供旅游服务。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如未组织约定的游览活动,未提供约定的食宿服务、未提供交通工具等都构成违约。由此造成旅游者损失的,旅行社应负责赔偿。主要包括:旅游者预先支付的报酬和费用损失,以及为获得该项服务而额外支付的费用损失等。

    2、旅行社提供的服务质量不合格旅行社应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如果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即构成违约。造成旅游者损失的,旅行社应负责赔偿。

    3、旅行社违反保证旅游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旅行社应保证旅游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由于旅行社的过错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的,如因旅游设备不良造成的旅游者的人身损害,因保管不善造成的财产损失等。都构成违约,旅行社应当赔偿。

    4、旅游社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出境社领队或境外导游,擅自增加购物次数的,旅游社须每次按费用总额10%向旅游支付违约金:出境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须按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