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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合同律师

    购物中心租赁合同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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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物中心租赁合同需要什么条件

    * 来源 : * 作者 : 珠海合同律师

    1、购物中心租赁合同需要什么条件

    对购物中心商铺进行租赁的,签订租赁合同的条件是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出租人是商铺的权利人,合同是双方真实愿意表示,合同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3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240条 【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商铺租赁出租人违约如何赔偿

    商铺租赁出租人违约可能会赔偿损失或者支付违约金等。租赁合同出租人享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收取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如果承租人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迟付或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依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出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损失。

    2、要求承租人按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出租物,并可对承租人使用租赁物进行监督和检查,如果因承租人的原因致租赁物损失、毁灭,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合同终止时及时收回租赁物,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时,对出租物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检查验收,符合规定的条件,按时收回租赁。

    4、解除合同。出租人在监督检查承租人使用出租物时发现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使用出租物,造成出租人损失,出租人可以依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要求恢复原状。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擅自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出租物原状。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签订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时,签订的条件是出租人是商铺所有权人,并且租赁双方要有民事行为能力,租赁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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