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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被导游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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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被导游扔下

    * 来源 : * 作者 : 珠海合同律师
    关键词: 珠海合同律师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被导游扔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旅游途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有义务将游客返还出发起点或者指定的合理起点,如果扔下游客的,旅游可以到相关部门投诉旅行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68条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由于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第92条 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双方协商;

    (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旅游纠纷调解的形式有哪些旅游纠纷调解的形式,按其性质可分成以下3种:

    1、行政调解:是指旅游纠纷的争议双方在业务主管部门的介入下,互谅互让,就争议问题达成协议,解决旅游纠纷。

    2、仲裁调解:是指仲裁机关在处理旅游纠纷案件时,贯彻“先行调解”的原则,让旅游纠纷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促其相互谅解,达成协议,解决旅游纠纷。

    3、司法调解: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旅游纠纷案件时,贯彻“先行调解”的原则,认真组织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相互谅解,达成协议,解决旅游纠纷。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旅游途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有义务将游客返还出发起点或者指定的合理起点,如果扔下游客的,旅游可以到相关部门投诉旅行社。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律师之家咨询珠海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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