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咨询热线:13928078953
    珠海合同律师

    讨论哪些情况下男方不能提出离婚,怀孕期女方能否要求离婚——珠海合同律师

    当前位置 : 首页 > 合同履行

    讨论哪些情况下男方不能提出离婚,怀孕期女方能否要求离婚——珠海合同律师

    * 来源 : * 作者 :
    哪些情况下男方不能提出离婚,怀孕期女方能否要求离婚《民法典》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民法典作出这样限制男方在上述规定的3种情形时不得提出离婚,主要是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出发,有利于减轻女方的精神、经济负担,有利于胎儿、婴儿的成长、照料。怀孕期女方能否要求离婚可以要求离婚,如果怀孕期女方要求离婚,男女双方可以相互协商,直到双方都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无异议时,就可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来实现在怀孕期离婚的目的。怀孕期女方要求离婚请参照以下协议离婚的程序:(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1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1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1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1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1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4)撤销。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男人并不是所有情况都能够离婚,如果不符合男人离婚的条件,就不能够要求离婚。在女方怀孕期男方要离婚或是被男方提出离婚,建议你可以咨询律师之家上相关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