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咨询热线:13928078953
    珠海合同律师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须在45天内完成吗 --合同履行

    当前位置 : 首页 > 合同履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须在45天内完成吗 --合同履行

    * 来源 : * 作者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须在45天内完成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规定,医学会应当在接到双方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天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所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须在45天内完成。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流程 1、医患双方协商1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 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 3、由申请1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 4、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及鉴定所需材料。 5、查看相关专科专家名录并选出需回避的专家。 6、对双方认可的专家随机编号,由医患双方及医学会随机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 7、召开鉴定会,医患双方按先患方后医方的顺序各陈述(答辩)15分钟、专家提问、退庭。 8、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 9、若不服鉴定报告,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哪些情况应当回避 专家鉴定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1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申请其回避: (1)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3)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流程 (1)鉴定的提起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下3种情况可以向医学会提起鉴定: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交由、人民法院委托。医疗机构首先应当申请地区、市级医学会鉴定。法院委托可不受《条例》限制,也可以直接向省、直辖市级医学会委托。鉴定费由申请鉴定1方预先缴纳,或医、患双方各自预先缴纳1份。 (2)鉴定的受理和材料准备 医学会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机构和患方提交鉴定所需材料,医疗机构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提交材料,材料包括病历摘要(1式十份)、书面陈述及答辩意见(1式十份)、病历原件及相关资料(各种影像片子、病理切片等),以及医务人员认为有必要向鉴定专家提交的文献、教科书相关资料。 (3)鉴定专家的抽取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专家鉴定组组成人数应为3人以上单数,医学会根据案情复杂程度和涉及学科来决定鉴定专家人数,多数情况下是3—5人,也有7—十1人的情况。涉及多学科专业的,参加鉴定的主要学科专业的专家不得少于全体专家鉴定组成员的2分之1,医疗机构可以在申请鉴定时,或者在医学会通知抽取鉴定专家时,提出主要学科的专业。 根据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在有下列情形之1的可以向医学会申请鉴定专家回避: 鉴定专家是本案医疗事故争议的医疗机构当事人或者患方的近亲属; 鉴定专家与本案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鉴定专家与本案医疗事故争议医、患双方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4)鉴定会的准备 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患双方当事人每1方人数不超过3人,医疗纠纷相关科室应安排科室主任或当事医务人员(主管医生、责任护士等),以及负责医疗纠纷处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准备参加鉴定会。如果涉及多个科室和当事人超过3人时,当事医务人员可以到鉴定现场,在鉴定会场外等待专家提问。在鉴定会召开之前,职能部门应组织临床科室及法律顾问认真讨论,准备答辩陈述材料及参加鉴定会发言和回答专家的提问。 以上就是小编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否必须在45天内完成的介绍。通过上述介绍可知,1般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必须在45天内完成的。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律师之家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