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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畅谈车祸受伤后评残的期限—合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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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畅谈车祸受伤后评残的期限—合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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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祸受伤后多长时间评残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职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中第3.2条划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终结意见不1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职员入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职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中第2.7条划定;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1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不乱。;  因为损伤部位及性质不同,;治疗终结;的时间也不1样。详细如下:  1, 以原发性损伤后果为依据评残的,在伤后1~3个月入行,如组织,器官,肢体缺损,器官切除,修补,颅骨,颌骨,肋骨缺损及牙齿脱落。  2, 对于影响容貌,遗留听力与视力障碍,组织器官畸形,脊柱骨折的在伤后3~6个月入行。  3, 对于遗留肢体功能障碍的宜在伤后6~9个月入行。  4, 对于颅脑损伤后的智力缺损与精神障碍,颅脑损伤致癫痫,语言功能障碍,大,小便失禁,性功能障碍,神经损伤致肢体瘫痪的宜在伤后6~12个月入行。  对于伤者原有伤病,因事故而诱发或症状加重的,不应作为评定时机的限定前提。  推荐阅读:交通事故处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