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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合同律师

    试析交通事故处理期限的有关划定—合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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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析交通事故处理期限的有关划定—合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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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涉及的处理时限有:  1,因检修,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1级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批准可以延长20日。对拒尽或无力预支抢救医疗费用的,暂扣车辆不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扣车期限的,经办案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可延长1个月。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稍微事故5日内;1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定期作出认定的,经上1级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1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1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4,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向上1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1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日内做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以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划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6,交通事故确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根据病院证实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尺度》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有异议的,可在15日内向上1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1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7,对交通事故的尸体入行检修或者鉴定后,公安机关应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逾期不办理的,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尸体由公安机关处理,逾期存放尸体的用度由死者家属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