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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认定在和1人犯数罪案件中地自首 —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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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认定在和1人犯数罪案件中地自首 —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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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样认定在和1人犯数罪案件中地自首 2013-11-12 问题:在同案犯已经归案且已被讯断地案件中,侦查机关已经掌握了自动投案地犯罪嫌疑人地主要犯罪事实,在该情形下,犯罪嫌疑人是否只有在投案时就自动交接自己地犯罪事实才气认定为? 解答:在配合犯罪案件中,若是同案犯已经归案且已被讯断,侦查机关已经掌握了该案主要犯罪事实地,其他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应当在第1次接受讯问时就自动交接自己地主要犯罪事实,才气认定为自首,否则不应认定为自首。实践中,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在第1次接受讯问时,若是如实供述了自己地罪行地,可依法认定为自首;犯罪嫌疑人犯数罪,在第1次接受讯问时,若是因客观或者因其他特别情形,如侦查机关第1次讯问地时间较短,或者仅环绕犯罪嫌疑人交接地犯罪事实而睁开讯问,未再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另有其他犯罪事实,以致犯罪嫌疑人在第1次讯问时仅如实供述了部门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在今后地讯问中又如实供述了其余犯罪事实地,也可依法认定为自首。 犯罪嫌疑人犯数罪,在自动投案后第1次接受讯问时,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门犯罪地,在今后接受讯问时未再如实供述其余犯罪事实或者居心遮盖其余犯罪事实地,是否认定为自首,要详细剖析:犯罪嫌疑人犯差别种罪行地,只对其如实供述地犯罪事实,认定为自首。未如实供述地犯罪事实,不认定为自首;犯罪嫌疑人犯同种数罪地,应当凭据其第1次接受讯问时是否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而作出推断。若是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地,应当认定其交接了 主要犯罪事实 ,依法应当认定为自首。如犯罪嫌疑人实行两起偷窃犯罪,第1次接受讯问时交接了偷窃60 000元地犯罪事实,而未交接另1起偷窃3 000元地犯罪事实,对犯罪嫌疑人地述行为应当认定为自首;若是犯罪嫌疑人没有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地,则不应认定为自首。 本网相关案例:相关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