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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合同律师

    童工的概念是怎样的,什么是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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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工的概念是怎样的,什么是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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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知道什么是童工吗?要想解决这个题目,首先就要知道我国关于童工的概念是怎样划定的。

       实践中,单位要是违法招录童工的话,是要受到相应处罚的。

       那么对使用童工的处罚尺度有哪些呢?小编在下文中逐一为您解答。

       一,童工的概念是怎样的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进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春秋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

       童工划定: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

       假如发现有儿童从事符合上述童工定义的工作,公司应建立,纪录,保存旨在救济这些儿童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

       公司还应给这些儿童提供足够支持以使之接受学校教育直到超过上述定义下儿童春秋为止。

       公司应该建立,记实,维持国际劳工组织第146号建议条款所涉及的旨在推广针对儿童及符合当地义务教育法规春秋划定或正在就学中的青少年教育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

       公司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还应包括一些详细的方法来确保在上课时间杜尽使用儿童或青少年工人的现象。

       另外这些儿童和青少年工人逐日交通(工作地点与学校之间),上课和工作所有时间加起来不超过十小时。

       无论工作地点内外,公司不得将儿童或青少年工人置于危险,不安全,不健康的环境中。

       二,对使用童工的处罚尺度有哪些违背《划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被送归原居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糊口用度。

       医疗终结后,经县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为部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一次性发给4000元到6000元残疾津贴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一次性发给16000元津贴费;童工死亡的,发给童工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400元丧葬津贴费和16000元到20000元的一次性经济赔偿费。

       对违背《划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每使用一名童工,处以3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对违背《划定》使用童工并造成童工工伤死亡的单位或者个人,每死亡一名处以20000元的罚款。

       在未成年人当中,根据春秋段的不同,划分为童工和未成年工。

       其中,只有一些特殊的单位才能招录童工,而违法招录童工的,则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假如您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可以通过法律咨询平台咨询这方面的律师,的专业律师会匡助您解决相关题目,维护你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