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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合同律师

    单位辞退员工没有书面通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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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辞退员工没有书面通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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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导读:单元辞退员工没有书面通知怎么办钱老师在一家公司事情已经十三年了,2007年10月1日,单元单方提出排除劳动合同关系,其时是通过的情势通知钱老师的。《

    单元辞退员工没有书面通知怎么办钱老师在一家公司事情已经十三年了,2007年10月1日,单元单方提出排除劳动合同关系,其时是通过的情势通知钱老师的。

        

    《劳动合同法》生效前后,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宣传许多,使钱老师意识到应该向单元要求经济赔偿金,以是钱老师于2008年2月1日正式第一次向单元提出经济赔偿金的要求。

        

    单元收到钱老师的要求后,正式回复钱老师说: 钱老师提出请求时,距单元通知发出已颠末了二个月,凌驾了仲裁时效,以是单元不再有付出经济赔偿金的义务了。

        

    钱老师对此十分不解,他应该怎么办?本案产生在2008年5月1日之前,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确实是六十日。

        

    2008年5月1日,《劳动争议调整仲裁法》生效,之后的仲裁时效将从六十日变动为一年。

        

     
      钱老师的经济赔偿金请求并没有凌驾仲裁时效,单元仍旧负有付出的义务。

        

    其缘故原由在于虽然仲裁时效惟独六十日,可是对于差别的景象,此时效的起算点并不沟通。

        

    本案中,因为单元在辞退钱老师时,并没有举行书面通知,以是钱老师的仲裁时效始终没有起算。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合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诠释二》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景象,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产生之日”: 因排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用人单元不能证实劳动者收到排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力之日为劳动争议产生之日。

        

    因此,本案的仲裁时效从钱老师第一次向单元提出时最先计较。

        

    即从2008年2月1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