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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合同律师

    民间借贷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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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间借贷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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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借贷,基本原则,民间,有哪些

        民间借贷是当事人之间自愿借款与贷款的行为,一般这种行为是没有法律对其入行规范的,但民间借贷有相应的原则需要双方遵守。

       毕竟民间借贷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呢?具体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

       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

       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典质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 划定的相关利率。

       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流动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

       民间个人借贷流动必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划定。

       在司法实践中,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一般遵循下列几个原则:1,处理原则。

       《合同法》第211条划定:"天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天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商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背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划定."2,无息推定原则。

       即对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利息没有商定或商定不明确的,应当推定确认借款人不必向贷款人支付借款利息。

       3,公道利率原则。

       合同法第211条划定的天然人之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背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划定”,是对原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公民之间借款题目司法解释在立法上的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就明确划定: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 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对超出部门的利息不予保护。

       4,不保护复利原则。

       《若干题目的意见(试行)》和《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都明确划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进本金谋取复利。

       以上就是民间借贷中需要双方遵循的原则,从上文的先容中我们可以得知,民间借贷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当然法律只保护 同期贷款利率四倍以内的利息,超出四倍的利息,法律是不予保护的。